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策
内容来源:平安医院 日期:2015-05-22 13:10:24
一、城镇居民起付线、报销比例及大病补充保险
二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
门诊
1、门诊统筹按25%报销;
2、门诊统筹每日最高限额为50元;
3、门诊统筹每月最高限额为100元;
4、门诊统筹全年累计报销限额为400元;
住院
1、城镇居民每年最高支付限额为3万元/年;
2、城镇居民大病补充每年最高限额为6万元/年;
门诊及住院就医管理
1、门诊管理
(1)在二级(含二级)以下定点机构门诊统筹;
(2)州外居住,二级以下定点,报医保审批,个人垫付,参保地报销;
(3)门诊统筹25%比例,(不分甲乙及普通与特殊)
(4)门诊收取患者自付,统筹医保结算。
2、住院管理:
(1)持社会保障卡及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就医。
(2)转院到统筹地区以外的个人承担比例提高5%,州内转 诊不提高。
(3)转诊、转院的需持《转院证明》到医保中心审批备案。
(4)突发疾病需在外地就医的,需及时向参保医疗机构电话备案。
(5)因病情需要使用特殊材料(如血液制品等),需填写《血液制品审批表》报医保审批。
(6)严格出入院标准,普通疾病和外科常规手术,时间控制15到30天以内,超出15天的需报医保审批;特殊情况需延长住院时间的需报医保审批。